巡视整改 | 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7年8月1日至9月28日对丰县县委进行了巡视,并于10月26日下午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10月31日、11月4日和11日3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科学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11月19日上午,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重点和整改措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全面提高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整改合力。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娄海和县委副书记王子华同志任副组长,纪漫云、郑春伟、曾鹏、高立波、鹿飞、张云、宋恒、渠慎鹏、靳新建等县委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立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26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9项问题162条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4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12月29日,王克华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以上率下,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牵头抓总,坚持每季度集中督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12月6日至10日,县委成立四个专项督查组,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针对存在问题下发《督查情况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各镇(街道)各单位分别成立工作机构,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落实整改。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问责,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成果。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环境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发展和保护养殖户利益缺乏科学统筹,2017年在整治畜禽养殖的污染中搞‘一刀切’,部分乡镇在宣传引导不到位和集中养殖区无规划、未建设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关停拆迁范围,损害了农民利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编制了《丰县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细化全县分区划片,在南部各镇优先发展商品肉鸭生产基地,在北部各镇优先发展生猪生产基地。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意见的通知》《关于支持全县养殖业提档升级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设立了农业产业化引导专项资金,对养殖场(小区)建设涉及土地流转、基础设施、防疫、用电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转型、转产农户进行扶持。三是强化力量整合。积极整合支农项目,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发展等资金,充分调动立华牧业、佳合鸭业等社会资源,发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全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筛选出21块3910亩土地,用于发展规模养殖。目前,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用地、供电、供水等正在加快推进,8个地块已开工建设。
2.关于“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过多强调贫困县的客观因素,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
建立县委常委会例行学习制度,坚持把党章党规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和理论培训主题课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紧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精准脱贫攻坚战决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聚一高”部署,围绕徐州市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这一任务,结合丰县实际,明确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丰县”发展定位及“12358”发展布局,有力推进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丰县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利用年终考核时机,对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一次回头看、大督办。
3.关于“‘放管服’改革出现‘中梗阻’。有的部门借口专业特殊、行业惯例,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多、时间长,甚至出现企业难以办证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3550”改革。印发《关于优化企业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三证照”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3550”要求办理证照事项;二是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积极打造“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高效审批模式;三是项目代办帮办。在投资项目代办中心成立的基础上,由县政务办会同县重大办加强代办帮办服务,对自愿委托或列入县重大项目推行代办帮办相关审批手续服务。
4.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农民增收缺乏稳定渠道”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立足“果菌菜奶”等特色产业,以黄河故道现代果业示范区、湖西片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统揽,大力实施一二三产融合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农产品生产基地集群、农产品市场集群、农产品品牌集群,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出台《关于2017年秋播和2018年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年新植果树1.6万亩,建成10个精品果园,果品产量60万吨;食用菌产量110万吨,蔬菜产值62.24亿元,4大特菜优势示范片和4300亩上海蔬菜果品外延基地建设初见成效。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新增“三品”97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33家。与省农科院共同组建“丰县现代农业产业研究中心”,成功申报出口果品示范区、省级现代果业示范园、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和全国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聚焦富民”和市委市政府“八项富民”工程部署,成立了农业产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促进富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拟订了《关于加强丰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娱乐、怡养康健等带富效应明显的新型业态,全年认定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20个,主导产品销售总收入达3.9亿元、从业农户总数11200户、人均纯收入12587元。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307个,家庭农场发展到1324家。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年共开展农民培训16期,培训学员2774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副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4.8亿元,农民触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
5.关于“工业主导型产业仍处于中低端,原材料初加工企业多,经济效益逐年下滑。电动三轮车无法进入国家目录”问题的整改。
开展了“百企升级计划”,培育一批高成长型工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目前已实地调研了20余家企业;开展工业企业自动化改造试点工作,选择10家典型企业组织实施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形成示范辐射效应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正进行备选项目的筛选工作;制定了县领导包挂重点工业企业的方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政策,培育一批有国际眼光的企业家,政策正在制定中;积极与徐州经济开发区、无锡锡山区等地开展对口合作,带动我县相关产业向规模化、纵深化发展;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规范电动三轮车发展办公室,加快推进电动三轮车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江苏安迪泰机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电动摩托车资质。目前,江苏安迪泰新建厂房、实验室及其他配套设施5210平方米,新采购研发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环保设备合计167台,投入资金1889.9万元,产品已通过工信部指定的检测中心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申请也已报送工信部,待专家组现场验收。
6.关于“对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指导不够,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没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投向不精准,效益不高、带动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指导。认真落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各类脱贫攻坚调度会、协调会、汇报会20余场次。注重激发“第一书记”扶贫动能,向全县371个村(社区)全面派驻第一书记,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落实“第一书记”扶贫工作十项职责,推动工作下沉、强化现场指导。二是强化产业扶贫项目支撑。充分发挥扶贫项目“造血”功能,全面落实省“5+2”推进机制和“四挂钩两清单”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精准发展有一定基础、有资源禀赋优势、参与成本相对较低的扶贫项目,积极推广果业联合体模式、菌光互补模式、王岗集现代果业发展模式、瑞农订单农业模式、湖西特菜种植模式、顺河现代牧业模式等6种可复制、易推广的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新模式,引导致富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三是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丰县脱贫致富奔小康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建立健全扶贫项目与农户的收益分配机制。
7.关于“大沙河集团、再生能源公司投资金额5824万元,对接人口分红1180万元没有及时兑现,未落实扶贫政策”问题的整改。
2014—2016年大沙河集团、再生能源公司共实施5个项目,总投资5824 万元,对接人口分红1180万元没有及时兑现,其中:再生能源公司120万元;大沙河集团1060万元。截至目前,大沙河集团和再生能源公司分红资金1180万元均已兑现。
8.关于“30个省财政定点扶贫项目,标准厂房、门面房项目占比53%以上,部分项目还存在闲置、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
对30个省财政定点扶贫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对于闲置的标准厂房、门面房一律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登记并进行公开交易,切实提高项目利用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项目的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筛选一批与低收入农户增收关联度高、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富民项目,切实提高扶贫项目精准度。
9.关于“有的村个人垫资上交集体土地分红收益,村集体收入不达标、虚假脱贫”问题的整改。
强化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跟踪审查,对已验收通过的经济薄弱村达标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发现个人垫资上交集体土地分红收益、村集体收入不达标、虚假脱贫的及时进行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积极发展“六型经济”,采取盘活村集体资产(出租标准厂房)、开发集体资源(复垦土地、坑塘)等有效措施,推进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达标。坚持对村级开支实行申报、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实现全县36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三资四化”网络监管全覆盖。
10.关于“‘一户一策’措施执行不精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审核不严,存在虚报、漏报现象,医疗、养老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一户一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落实“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制度,坚持网上数据对比和进村入户核实相结合,完成了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在确保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到位的基础上,注重压实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优选13845名帮扶责任人挂钩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帮助制订操作性强的增收脱贫规划。二是严格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充分发挥教育、人社、民政、卫计等部门职能优势,加大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积极开展低收入人口参保情况排查工作,对未在本地参保的低收入人口,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医疗救助18625人,发放救助资金3334.19万元。加快推进养老院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养老院依法申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改善养老院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低保、五保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11.关于“县党政班子对一些重大事项缺少沟通,部分班子成员对非分管范围的重要工作很少发表意见。落实“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未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意见、问计于民有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各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交流、研判和分析。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制度,每年年初和年中召开县委全会,每月召开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不少于两次,每周一上午召开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县委常委专题办公会,全年安排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不少于12次。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县委常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2017年10月26日以来,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处理工作”等重大事项23项。在各项决策出台之前,将讨论事项充分酝酿、调研,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会上各位班子成员对重大事项都发表意见,并对相关文件、决议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坚持与群众交流、沟通,掌握民情民意。认真开展“第一书记”大走访活动,严格落实“一人驻村(社区)、全局(委、办)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县371名“第一书记”和6400多名党员干部共走访群众家庭32.65万户、企业15100余家、外来人口44200余人,走访覆盖率均为100%。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通过进村入户、集中座谈、问卷调查、书面信函、网络互动、群众信访、有关单位转办信件等方式,共梳理出群众意见问题4399条,已帮助解决4360条,解决率99.1%;市工作队交办的600条问题,已解决600条,解决率100%;市活动办集中交办的72条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结案,其中已化解26个。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调研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年初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人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找准本人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方向等四个方面,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县四套班子成员共撰写调研报告26篇,编订《调研报告汇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随机开展各种类型的调研。
12.关于“丰县经济社会‘12358’目标提出后,没有完全实现项目化推进,督查问效力度不够。有时以开会听汇报的方式抓落实,存在重议事轻落实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围绕建设“平安、生态、诚信、活力、幸福”丰县,县委将“产业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创新、民生幸福、全面从严治党”八项工程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实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具体项目责任化。2018年全县重大项目、城建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已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并做最后修改。对“12358”发展布局的责任单位采取电话调度、现场督促、检查指导、临机处置、提醒函告、督查专报、督查通报、媒体舆论宣传报道等督查举措,对交办的工作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通报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事项的跟踪督查情况,使各项目标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得到有效落实。
13.关于“片面追求GDP、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一度存在‘总部经济’违规返还问题,抽查9个乡镇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到2016年5月入库税收31.9亿元,其中以‘企业扶持资金’返还28.8亿,实际可用财力占比为9.7%”问题的整改。
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口径、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逐步夯实财政收入,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43.1亿元、2016年的35亿元压缩到2017年的预计25亿元,比2015年下降42%、比2016年下降28.6%。严格落实国发〔2014〕62号和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印发丰县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发〔2015〕6号),各镇不得出台任何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印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收入核查的紧急通知》,规范各镇财政收入核算,开展了财政收入质量核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收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了对2013年以来上级出台取消、降低、停(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积极鼓励各镇发展实体税源,在考核上侧重实体税收的增长。
14.关于“公共资源向基层倾斜不够,老旧小区、村内道路等环境薄弱区域的改造缓慢,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设施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建立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选取相对封闭、具有物业管理基础的临府花园、中阳小区开展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试点。全县共153个小区,已落实物业管理小区60个、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小区22个,已对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40个,剩余31个未整治小区计划利用3年时间分批整治,到2020年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强乡村内道路等环境薄弱区域改造,对近三年需修农村道路进行调查摸底,编制了2018—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2018年计划实施乡村道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248公里,县道新建及大中修65公里,危桥改造57座,农村村内道路110公里以上。目前,县道、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正做招标工作,拟于2018年4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向江苏银行申请“校安贷”项目融资10亿元,计划利用4年时间逐步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设施不足问题,其中2017年已安排资金3亿元,实施校安、改薄工程项目19项,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12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2018—2021年分别完成11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12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
15.关于“开发区内个别村群众搬迁过渡时间长达7年”问题的整改。
开发区累计实施了9个行政村42个自然村的整村搬迁工作,共计搬迁安置8323户21897人。目前,已上房安置人口3164户,过渡期人口5159户17606人。其中:孙菅庄区块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实施了整村搬迁,共计搬迁283户1227人,全部安置在农民安居八期。目前,安置在安居八期一期工程(多层)的86户已经上房,安置在安居八期二期(高层)还剩余197户859人未上房,计划于2018年10月竣工上房。
1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能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化改革、引领发展的责任担当不够,存在懈怠、畏难情绪。面对东陇海经济带建设和徐州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等发展机遇以及各类改革试点等政策机遇,在政策对接、项目谋划、督查问效上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起草出台了《“为官不为”负面清单》,明确了4类38种“为官不为”具体情形,从负面立规划线、匡正风气,切实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2017年11月30日,对查处的7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县通报曝光。严格落实省、市委容错纠错制度,出台县委《关于支持干事创新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坚决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明确部门一把手每月外出至少2次到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政策,分管领导每周外出至少1次做好对接汇报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及任务分工》。编制完成《丰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正积极争取获得省级层面批复。成功争取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国家级试点,组织申报的江苏省信息消费示范区已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定任务、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工作要求、定落实时限”的“五定”要求,加大督查问效力度。11月以来,跟踪督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交办的任务交办单300余项,制作《第一聚焦》1期,编发《督查专报》4期、督查短信5条,深入现场督导10余次,开展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15次、发现问题5类22起、下发临机处置单12份、对22人进行查处问责,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17.关于“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新兴产业引进及培育进展缓慢,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尚未实现零突破,全县19家高新技术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县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九条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重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九个方面的财政扶持、奖励。积极招引创投企业,加大创投企业培育力度,2017年11月28日向市发改委上报了2家创投企业,其中丰县广证汉瓦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截至11月底,共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300万元。“苏科贷”项目已正式获批实施,目前已组织14家企业申报入库,贷款备案企业3家。积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企业的推荐工作,合力破解融资难题。二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积极与县招商服务中心沟通联系,紧盯科技前沿日渐兴起的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技术等产业,明确我县新兴产业招商的重点领域。2017年我县签约项目32个,其中29个项目已通过项目会审,新兴产业项目21个。通过开展“百企升级计划”,建立“措施量身定做、政策集中倾斜”的扶持机制,促进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邀请8所高校专家、教授来丰与企业对接合作,签订校企合作协议6项。重点推进江煤科技与中国矿业大学、冠宸实业与湖南工业大学、信尔胜压缩机与大连理工大学对接合作,梳理高校高层次成果转移至企业进行转化,共同申报2018年省级以上成果转化项目,力争实现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零的突破。四是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推动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建立包挂重点科技型企业制度,积极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高企培育省级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2017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收集企业技术需求50余项,解决技术需求16项。盈丰佳园等12家企业获得2017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229.86万元;极易新材料等17家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获省级财政补助94.2万元。
18.关于“开发区缺乏大项目带动,经济增长质效不高,部分招引项目圈而不建或工程烂尾,土地闲置876亩”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专业招商。通过内部选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组建了一支108人的“精准、精进、专业、专注”的招商队伍。二是拓展产业招商。定期召开招商联席会议,各产业招商局围绕各自主攻产业方向和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龙头项目进行补链招商。每月召开产业分析会,梳理产业项目,契入产业项目招商前沿。三是做实精准招商。设立六大产业招商分局,盯紧“555”企业、央企、行业龙头等重点企业。2017年以来,新签约项目15个,总投资额42.15亿元,其中超亿元项目10个,超10亿元项目2个。四是妥善解决闲置土地。目前,闲置的12处地块,已处置2处(其中:丰县人民医院新城区分院7.05亩医卫慈善用地已收回;开发区农民安居十一期83.02亩住宅用地已重新招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正在立案调查和拟定处置方案7处;另有3处待法院解封后再拟定处置方案。
19.关于“财政投资3.2亿元汉皇祖陵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运营效益低下”问题的整改。
正积极谋求刘氏宗亲会、优秀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招商力度,已与多家专业旅游运营管理公司接触,谋求合作事宜。江苏省旅游特色名镇”“江苏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完成创建材料上报,等待进一步复审,预计2018年通过验收。下一步将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度,健全专业管理运营机构,实现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景区运营效益。
20.关于“109家僵尸企业处置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医疗、养老保险政策难以执行”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方案,召开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摸底调查专题布置会,对涉及的15家部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目前已对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分类梳理汇总,并按照有无资产、身份归属、条线有无政策,将我县100余家企业分为有资产类、无资产类、粮食供销类和事业单位类等四类。同时,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有序进行。成立丰县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办法和配套措施,对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根据有关政策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对职工参保人数、退休职工人数、欠费情况参保险种等各项数据进行查询汇总,并根据企业现状进行分类,提出社会保障方面建议措施;对于国有集体企业破产将依法审理、快审快结,并配合做好企业职工维稳和安置等相关工作。
21.关于“雨润城、财富城‘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雨润城遗留问题。每周三上午在雨润城现场查看项目施工进展,召开专题例会研究工作计划、制定措施加快施工并解决现场问题。县房管中心主动对接业主,坚持每周会面常态化,确保业主稳定。要求雨润城春节前先注入建设资金2千万元,其中2017年11月、12月已注入到账资金1千万元。截止目前,1、2、5、6号楼正在做内部找补,4号楼已具备办理预售许可证条件,7号楼正在做底板工程,8号楼即将达到“正负零”,现场施工正常开展。丰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县房管中心申请资金,按照本项目预售资金及雨润城控股注入资金均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原则使用,并备案资金的明细台账。二是财富城“烂尾楼”问题。成立了财富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工程协调组、资产处置组、信访维稳组。目前,民间融资清理核实工作基本结束,丰县名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集资参与人登记公告进行了张贴,财富城按揭贷款问题已与丰县农业银行达成协议,正常销售户已完成公示核实。1号楼各项工程已经正常施工,预计2018年春节前后上房。
2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深入,主动过问指导较少,对一些消极负面言论抵制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各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报送一次本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017年12月15日,县委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全年举办科级干部、青年干部、妇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9个班次,举办公务员十九大知识专题培训班5期。下发了《中共丰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省委党校徐民华教授、市委党校郑历兰教授先后到丰县开展宣讲并进行互动,全县组织了700余场宣讲活动;2018年的第一期“周末课堂”将邀请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继东作意识形态讲座,即将开始的党员冬训将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专门课堂。
23.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社区闲散、外来人员缺乏正面引导,部分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号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虚假消息迅速传播”问题的整改。
继续在全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2017年冬季保平安活动,各镇(街道)各单位深入镇村、社区、居民小区进行巡逻值守。加大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社会闲散人员摸排力度,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头进行逐个登记备案,实时监控管理。在城区刘邦广场、凤鸣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次法制宣传活动,人社部门开设了技能培训班,并坚持常态化。对全县微信、微博进行了摸排统计,建立了新媒体、自媒体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媒体、自媒体例会。组织参加全市新媒体、自媒体培训班。
2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方式、程序不够健全,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对照2017年7月下发的《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的通知》及《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细则》,逐条调度各镇(街道)各单位落实情况,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全县县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分值占10%。下发了《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督查的通知》,县委宣传部成立四个督查组,于12月8日至15日赴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25.关于“县委向全委会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有些单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缺乏报备手续”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年年中和年末召集一次县委全会。2017年1月8日,召开中共丰县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代表县委向县委全会报告了2016年全县各项工作,提出了丰县经济社会“12358”发展布局,部署了2017年全年各项工作;7月29日,召开中共丰县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代表县委向县委全会报告了2017年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工作要求,对富民增收和生态丰县建设作出全面部署;12月30日,县委召开十五届四次全会,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2017年各项工作、“振兴丰县”及2018年工作思路向全会进行报告。严格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所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走审批备案程序,凡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26.关于“宣传部队伍力量不足,借用人员13人,其中借用时间最长达21年”问题的整改。
选优配强宣传部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结构,鼓舞干劲,全年共重用、交流、轮岗7人。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拟于近期通过遴选方式,选拔3名优秀年轻公务员充实机关队伍。规范借用人员管理,逐步消化,只减不增,2018年3月底前完善审批手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宣传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宣传部机关干部分批次参加县委党校秋季主题培训班,赴北大、浙大、复旦等高校学习,并参加县公务员培训班集中轮训。拟于2018年在高校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并邀请专家到丰县进行新媒体、自媒体及舆情处置培训,提高宣传干部队伍业务水平。
27.关于“政法、教育、宣传、民宗、文化等阵地管理碎片化,缺乏有效整合。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滞后、宣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017年12月26日召开了联席会议,就近一段时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拟于近期召集文广体局、图书馆、文化馆等部门场馆主要负责人开一次调度会,调度达标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戏曲进校园”、广场舞大赛、农民文化艺术节2017年已开展完成。
28.关于“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引导不力,基督教‘三自会’内部管理混乱,连续19年未换届,出现家族化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丰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丰县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围绕宗教活动场所“人员、财务、活动”三大重点抓好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宗教法规培训,做好教职人员的思想稳定和法制意识提升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四是通过调查、走访,对全县基督教情况进行了摸底,已拟定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并长期规范管理。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29.关于“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召开的31次县委常委会172个议题中,涉及党建工作议题6个,基本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专题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县委常委会定期议党建工作制度,全年安排党建工作议题不少于10个,并结合丰县发展实际做深入专题研究,将党建工作做牢做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抓得更加科学、严密和有效。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安排部署,做好2018年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全面推动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2017年7月至12月召开的10次常委会73个议题中,涉及党建工作议题9个,占12.3%,较以往有大幅度提升。
30.关于“对基层党建责任制履行情况监督检查较少,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县镇村三级、“承诺、述职、督查、问责”四位一体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责任体系,检查《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落实情况,将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情况纳入各党(工)委的年终考核指标和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2017年12月30日,召开了2017年度全县镇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听取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汇报,并就2018年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将2018年定为全县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年,制定了《全县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强化考核督导,结合“组工干部走基层”活动,提高各单位抓党建责任意识。
31.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次数较少,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及组织生活,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等四个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严格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时书面提醒,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2014年支部学习记录5次出现‘两学一做’的内容,存在记录‘编造补抄’现象。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有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基本雷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有的党员对‘两学一做’具体内容不知晓”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年度《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三会一课”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的年终考核指标和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2017年11月20日,采取分片集中座谈的方式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党组织运转情况专项调研,对“三会一课”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的现场督促整改。12月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将“三会一课”贯彻执行情况纳入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二是制作印发“三会一课”工作流程图,整顿规范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同时成立专门检查组,强化考核督导,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
33.关于“对部门、乡镇民主生活会要求不严,部分单位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县委巡察办在对15个事业单位和乡镇巡察中,发现有14个存在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有的单位2014年无民主生活会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民主生活会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年终考核指标和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二是制作印发民主生活会流程图,让基层党组织可参照、易掌握、好操作。三是加强检查督导,成立专门检查组,列席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加强检查督导,明确会前、会中、会后各项要求,严肃会议纪律,督促落实整改。
34.关于“党内关系存在庸俗化现象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把重情重义的风尚异化,热衷于称兄道弟、‘拜把子’、抱团扎堆,有的单位存在‘圈子’文化。一些领导干部讲关系不讲原则,用私情替代公心,甚至带头破坏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党规教育。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把党章党规的学习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诫勉或组织处理,印发《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二十条严禁”》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每月通过群众来信、微信、“四风”问题随手拍平台等渠道,着力发现不讲原则、用私情替代公心、带头破坏制度执行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
35.关于“有的部门管理的社团、协会没有成立党支部,造成党员找不到组织,党务工作无人做。个别部门党支部书记一度长期空缺,影响了党的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个别单位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2018年定为全县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年,对各级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班子运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县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集中利用一年时间规范提升我县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常态化开展“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规范、集中保障”行动,对未成立党组织的社团、协会等进行动态排查,逐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成立7个督导组,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常态督查,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对长期失联和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进行全面摸底、督促整改。11月29日召开2017年度全县党费收缴暨党内统计工作布置会,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部署,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
36.关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来源缺乏,有些村干部从家族势力比较大的人中选拔,带领群众致富愿望不强;农村党员存在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文化层次偏低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时间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拓宽村干部来源;继续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的领富、带富能力。印发了《丰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富、领富能力作为培训重点,计划用2年时间分4个主题对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2017年10月30日,全县第一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在县委党校开班。二是深入实施“培源纳新”工程,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有针对性发展一批年龄在30岁左右的年轻党员,注重从优秀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回乡创业大学生中发展党员,逐步优化党员年龄结构。年初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女性及少数民族等重要结构性指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等新兴领域及群体,有针对性地重点倾斜,着重发展。
37.关于“县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较少,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未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问题的整改。
定期向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放谈心谈话工作提醒单,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开展不拘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及时了解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坚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按季度领导干部与班子成员就“八小时之外”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并形成台账资料。逐步探索完善新任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谈心谈话备案制度、谈心谈话工作提醒制度,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情况形成档案,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深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8.关于“有些社区干部脱离群众,机关化作风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时间加强社区班子建设,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指导各社区党组织开展“统一活动日”活动。2017年9月26日,下发了《全县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年纪从轻、学历从高、素质从优”标准,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拓宽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拨渠道,建强社区党建骨干队伍。明确每月的第4个星期六作为全县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统一活动日”。二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业务素质,定期分批组织社区干部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印发了《丰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富、领富能力作为培训重点,计划用2年时间分4个主题对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10月30日,全县第一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在县委党校开班。三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居务公开,增加社区工作透明度。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干部联系服务居民群众制度,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9月26日,下发了《全县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长效化开展结对共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39.关于“少数单位党员发展出现断档,有的村党支部18年未发展一名党员。有的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实施“培源纳新”工程,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排查工作,坚持消灭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村(社区)。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为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发展党员质量不佳的薄弱村点名发出预警,全面消除发展党员“空白村”。二是开展发展党员专项业务培训,印发流程图,严把入口关、程序关、审批关。依托“组工讲坛”加强对镇(街道)和各单位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现场解答党员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新党员档案材料预审过程中出现的内容撰写不正确、格式不规范、材料缺失等问题,统一制作可操作性强的表决票样票、测评公示样本、考察表样表等“N个”样本材料,下发至基层党组织,使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更加规范、具体。
40.关于“干部调整基本停留在被动消化以往积压问题。全县科级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层次不高,854名科级以上干部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仅占19.1%;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5岁,其中45岁以上科级干部占55%,50岁以上科级干部占22.8%。年轻干部比例偏低,35岁以下科级干部仅占现职领导干部总数的5.59%。年轻科级干部和党政正职后备人选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性和统筹性,每年年底对干部队伍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谋划次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框架性意见。定期对干部队伍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干部队伍结构、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需求情况等有计划的调班子配干部。二是在干部调整中,注重把好学历关,注重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拔一批全日制本科学历的80后、90后干部充实到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注重把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安排到党政正职等关键岗位上,起到标志性、引领性作用。2017年11月提拔了11名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80后副科级干部(占同批次提拔重用干部的1/3),主要充实到镇、街道领导班子,树立了良好的导向。
41.关于“有时简单从经济发展增速、招商引资数额等方面评价干部表现,对干部的品行、廉政等分析不够深入,发现和使用好干部不够精准。少数单位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干部使用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现象。识别干部视野不够宽,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个别干部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
抓好《丰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和《关于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规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环节的流程图,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和考核管理,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精准识别干部。加大审核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在动议阶段,注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制定了《丰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实施办法》;在干部考察阶段,注重听取县纪委、巡察办、督巡委、卫计委等部门的意见;在任职阶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县委或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确定为拟提拔对象的干部,在提交会议研究之前,按照“四关”进行党风廉政审查。一是信访审核关,查阅信访档案材料,看是否有来信、举报或初核存在问题;二是案件审查关,看是否被立案查处过或当前是否存在被立案查处的情况;三是案件审理关,查阅审理案卷材料,看是否存在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四是“一票否决”事项关,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县委县政府有关干部提拔“一票否决”事项问题。
42.关于“一度时间违规将县委管理的副科级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开发区”问题的整改。
2016年2月,印发《关于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规定》,已将管理权限收回。严格抓好该文件的贯彻落实,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超越权限擅自调整科级干部的岗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干部调整一律无效。
4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较为混乱,随机抽查的43份档案,17份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涂改、记录不一致或相关证明材料缺失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制度规定,更新技术手段,从严从实管理,推进档案专审常态化。2017年10月研究通过干部档案专审38人。二是突出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探索实行档案“年度审验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收集归档制度,实现档案材料从形成到归档的无缝衔接和闭环管理。坚持做好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对干部档案转进、转出、查借阅、档案材料移交等情况分类登记,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台账簿册。2017年的全县公务员培训班安排了档案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利用专审成果,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从思想上、管理上和技术上杜绝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我县“诚信档案”建设水平。新购置高配置计算机1台,将历年下发的干部任命文件整理扫描录入计算机。
44.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彻底,突破干部职数和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干部低职高配,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增强机构和职数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市编办没批复的机构和没职数的单位,一律不新配备干部。二是建立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办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涉及增减机构及职数调整时,及时沟通。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建立科级职数目录库,做好科级职数预审工作,对科级领导职数实行动态管理。
45.关于“对‘退二线’干部缺乏管理,有些干部长期不上班,占用机关编制,只能通过长期借用企事业单位人员满足工作需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加强对退居二线干部的日常管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并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目前,正在分析汇总二线干部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编制前置审核管理。严把编制“入口”,监督编制“出口”,切实发挥编制前置审核“总闸门”作用。对全县机构编制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根据组织、人社等部门提供的人员调动以及退休、辞职、辞退等相关依据,及时办理编制调整和销编手续,确保机关事业人员良性流动。进一步增强机构和职数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职数的一律不研究,并及时分析职数情况。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46.关于“极少数领导干部执行纪律不严,以权谋私问题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如实申报的严肃处理。2017年10月,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实行事前15日和事后15日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组织全县科级干部填报《丰县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对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2017年10月,省委巡视组移交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6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件,立案4件,了结5件,正在初核3件。
47.关于“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精力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不及时。少数领导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会部署,督促指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明确县委中心组全年至少4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强化对“一岗双责”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常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各位常委安排2018年全年工作时,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一起研究、安排、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为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2017年11月19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代表县委常委会作对照检查,常委同志分别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近期开展年终廉政工作谈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面对面谈话。定期听取县委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情况汇报,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的,适时问责,严查严办。
48.关于“上一轮省委巡视指出的‘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实行“两责四制”的意见》,出台责任清单,书面抄告给116家基层党委、纪委,要求各基层党委、纪委照单履责。组织好2016、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反馈意见书书面下发至97家相关单位,责成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的126条具体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坚持将考核常态化,以考核促进落实。
49.关于“有的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17年9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撤销了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2017年7月开展了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落实“三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目前,15名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均为专职。
50.关于“基层纪委纪检专职干部配备普遍不足”问题的整改。
2017年10月配备了大沙河镇纪检干事,11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调整充实,配齐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2018年拟从各镇(街道)选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各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低于2名。
51.关于“有些单位挺纪在前意识不强,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违纪违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处理一般干部多,处理领导干部少;查处案件多,‘一案双查’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少,执纪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形成执纪审查合力。2017年10月以来,公检法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开除党籍5人。纪检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二是加强线索研判,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查办案件新成效取信于民,10月以来,丰县纪检机关立案79件,其中科级干部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三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0月以来,谈话函询科级干部40余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0余人次。
52.关于“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供应商药品、器械回扣问题突出,2016年县人民医院被立案处理8人;有的部门违规收取管理费、加价收取儿童防疫疫苗费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加大对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盯紧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7年10月以来,卫生领域收缴违纪资金1600余万元,有效形成震慑。二是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由卫计委牵头对卫生领域收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儿童防疫疫苗零差价销售已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医疗行业九不准”、“五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积极开展“远离回扣、廉洁行医”主题活动,目前该活动已经开展。
53.关于“涉农领域监管不力,存在村干部对涉农资金“雁过拔毛”、弄虚作假,侵吞、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等问题。2016年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中,套取农业补贴案件占总数的47.6%,涉及全县14个乡镇(街道)、119个行政村,村干部占比97.3%,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加大对涉农领域问题的惩治力度,对涉农领域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敢于向涉农资金下手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2017年10月以来,立案查处涉农补贴案件13件,有力震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二是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申报、拨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管,由县委农工办牵头,严格落实《丰县县委农工办项目申报流程》《丰县县委农工办项目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有效管理。
54.关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保整治、行政执法等领域信访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信访反映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排查,从快从严查办、形成震慑。2017年10月以来,对四大领域、十大行业有关问题线索认真梳理,立案6人,其中因不认真履职被问责4人。二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贯彻《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印发或转发了《增减挂钩项目监管履职风险防控清单》《土地整治履职和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履职和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等文件。
55.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管理不严,有些单位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工程款支付未经审计的现象,2013年至2016年开发区53个项目未经公开招标,涉及金额8.3个亿”问题的整改。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对监管范围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类122个标段、交通运输类57个标段、水利类44个标段、农业类17个标段、园林绿化类2个标段,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发包工程较多的建设单位上门指导,发放《告建设单位一封信》,填写《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梳理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住建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提高信息公开度,加强对评委“一标一评”的考核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努力打造合法高效、阳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目前,正在对发现的涉及7个工程项目、16家投标企业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已暂停 26人的评标专家资格。县经济开发区全面加强政府工程招标管理,今后所有投资工程均提交专委会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决策,重要工程、重大问题均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丰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拒付未经审计、无审计报告的项目工程款4笔,重新完善审计后拨付工程款6笔。
56.关于“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有的单位融资规模急剧攀升,重融资、轻投资,预期未收回投资额13.8亿”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了《丰县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丰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丰县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升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软件,提前半年对各融资平台到期债务进行预警。落实融资主体责任,“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优化资产配置,控制债务规模,积极防范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融资平台转型升级,走市场化、公司化发展道路。丰县城投公司成立债务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对22家债务单位提起诉讼,加强债权回收。
57.关于“惩戒机制不完善,有的执法机关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2017年11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目前专项检查已结束。二是制定印发了《丰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梳理权力事项,对各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和办事指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省网和市网完善权力事项信息、岗位人员信息、内部办理流程等。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文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为全县1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建档立卡。11月12日至18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丰县政府法制建设专题研修班,统一部署全县行政执法年度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县800余名执法人员集中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58.关于“2016年县纪委查处案件中,科级以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偏少”问题的整改。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优化案件结构,突出查办重点,聚焦关键少数,盯紧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在重要岗位可能会提拔重用的干部。针对科级干部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处置要求,2017年10月以来,丰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科级干部7件。
59.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有的纪检干部执纪审查业务不熟、能力不强,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产生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心态,对违纪行为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优化干部结构。2017年7月,通过公开招录、选调等方式选调了23名公务员,2018年计划招录8名工作人员,切实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继续加大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培训。 2017年4月、7月、8月、10月,组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2017年5月,组织55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北京大学纪检监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开展岗位练兵,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点跟班,以案代训,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又增强了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责任考核。2016年12月,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考核办法》《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考评办法》,对委局机关各室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对综合考评成绩末位、未完成本室年度监督责任考评指标且常委测评分居末位的,一年内取消全室人员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资格,并给予室负责人诫勉谈话等处理。四是强化履职尽责,每季度县纪委班子成员分片召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调度会,2017年7月组织召开了镇(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半年述职会,切实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12月底将组织召开2017年度监督责任述职测评会。
60.关于“上一轮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没有完全落实,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结合本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巡视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问题整改和跟踪检查力度,逐项逐条对账销号,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61.关于“对违纪案件的原因剖析和警示教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17年9月,对查办的典型违纪案件及时进行剖析,组织拍摄了警示教育片,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乡村清风行”行动,每季度组织各镇(街道)召开一次典型案例剖析会,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9月22日举办全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会,用“小故事”宣传“大主题”,用“大白话”阐释“书本话”,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好声音入耳、入脑、入心。2017年6月、10月两次举办廉政书画展,8000余人次接受了思想洗礼。10月举办“清风颂歌”廉政文化专场演出和“汉源清风”杯廉政征文、摄影大赛,弘扬了廉政主旋律。组织全县各镇、各单位党员干部到市县两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62.关于“基层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人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收受红包的现象,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时有发生,个别村出现村干部集体违纪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了《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设立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通知》《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管理职责》《关于规范综合窗口请假和考勤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建设。二是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11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目前专项检查已结束。由县纪委牵头组成2个明查暗访组,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基层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三是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最苦最穷最难家庭未纳入低保大排查活动等四项专项治理,紧盯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民生扶贫、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对发现的性质恶劣、久拖不决等问题,直接查处或移交相关职能室查处,并对查处情况进行督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共查处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7起,党政纪处分66人。2017年7月以来,督促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并对工作不力的6名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2016年扶贫资金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并以“抄告单”的形式发送各镇党委,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了党群干群矛盾,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63.关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够,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不到位。有的干部还在降级处分期间,又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被处分。有的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刚满,又因套取农业补贴受到新的处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主题教育会、警示教育会,利用丰县廉政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驻”的优势、“派”的权威和巡察利剑作用,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2017年10月以来,十二个派驻纪检组立案11件,谈话函询19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人。县委第四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30件,立案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约谈函询60余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2017年10月以来,“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案件4件。
64.关于“少数干部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分批次、分地点借机敛财”问题的整改。
2017年10月,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以及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遏制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及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65.关于“公车私用时有发生,有的干部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完善《丰县县级车辆标准化管理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制度,通过北斗定位系统追踪对车辆运行轨迹、车辆停放地点等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持续加大对“公车私用”“公私不分”“公补私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通过“320警务平台”,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公车上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着力查处“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通过中石化等公司数据平台,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各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着力查处利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等问题,对8起典型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曝光。针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县纪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审计局于2017年11月联合对相关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暨“小金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66.关于“公款吃喝花样翻新,有的转到单位食堂、小区‘一桌饭’等隐蔽场所。少数干部借考察之机,到旅游景点游玩,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大对单位食堂、小区“一桌饭”等隐蔽场所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反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查处了县市场监管局、卫计委、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欢口镇等单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车私用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5家“一桌饭”隐蔽餐饮场所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二是开展 “三公经费”暨“小金库”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超标准接待、列支旅游费用、礼品以及违规使用烟酒等行为,并对16家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重点查办督办,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时,重点关注招待费列支等情况,着力发现公款吃喝等问题。
67.关于“有的单位截留挪用专项救助保证资金130余万元”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单位截留挪用专项救助保证资金惩处力度,县残联挪用专项救助资金案件已处理到位,有效形成震慑。出台了《丰县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实施办法》《丰县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核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救助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
68.关于“有些领导干部依然存在‘开会算重视、发文算落实’的现象,贯彻上级部署‘上下一般粗’,不结合本地实际,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差”问题的整改。
县四套班子成员以包挂镇和担任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村为主体,定期到所在镇、村开展调研、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等,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开会算重视、发文算落实”的现象发生。加强形势研判,2017年7月8日召开了全县上半年工作形势分析会,听取各位县委常委分管领域和相关单位工作汇报。拟定于近期召开全县下半年工作形势分析会,全面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准确找出丰县实际和上级政策的最佳结合点,推动上级政策精准落地。
69.关于“少数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缺乏担当精神,甚至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关于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文件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目前,初稿已完成,适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支持干事创新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提振精气神。2017年10月,起草出台了《“为官不为”负面清单》,明确4类38种“为官不为”具体情形,从负面立规划线、匡正风气,切实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三是加大 “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一律严肃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017年以来,因“为官不为”受到党政纪处分16人,为政令畅通提供了纪律保障。
下一步,县委将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不断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9118619;邮政信箱:丰县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fxxwxcb@126.com。
中共丰县县委
2018年1月18日
(来源:清风扬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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